Sunday, November 22, 2009

算不算朋友


在Len的blog留言那边,
看到这句,
我知道我们常常会小心的衡量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,
我算不算人家的朋友?
我有没有权力像个朋友似的要东西?
人家会不会觉得我白撞?

看到这段,我一直大力点头。
Len是神,讲中了呢!
至少是我的心事。
所以,我留言了。
所以我去看了Agnes了。
还傻傻地抱了还握手说这样算正式一点的见面过程。
我觉得很多时候我是超级闷骚。
惟有当我感觉很放松的时候
我的三八款才会跑出来。
所以我没办法在娱乐圈混,
跑到广告圈躲在背后插一脚混。

后来补上的照片
这两个人还在台上鸡鸡cham。
这个"不小心"拍到的小粉丝。顺便放上来。
练师太出场,拍不到正面的排场。

7 comments:

  1. 啊~说真的
    len写了那句话后
    我也是 浮上来了
    哈哈~~

    我和你一样
    觉得那句话很powerful

    第一次留言给你
    希望不会觉得太突然~哈

    你也是第一次见agnes?
    看来我要等到她第二本书才能看到她了~
    哈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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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不算第一次见啦,曾经差点跟她见成面,还跟她面对面大眼瞪小眼,却不知道对方是对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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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这个要很勇敢的,
    我第一次见到嫣薇是在 subang parade的日本餐厅,
    回头一看,咦,那个女人有点像部落格里的嫣薇,有点像,就大声叫 yanwei,她回头,就过来了。
    电光石火间也想过万一不是,
    万一不是,
    不是就不是咯,切 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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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我今天也会到嫣薇。。。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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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我以为你们很早以前就认识了,不是通过blog的:P:P
    不过幸好你会脱口而出:P

    多多粒,你应该表现比我正常多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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