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Len的blog留言那边,
看到这句,
“我知道我们常常会小心的衡量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,
我算不算人家的朋友?
我有没有权力像个朋友似的要东西?
人家会不会觉得我白撞?”
我算不算人家的朋友?
我有没有权力像个朋友似的要东西?
人家会不会觉得我白撞?”
看到这段,我一直大力点头。
Len是神,讲中了呢!
至少是我的心事。
所以,我留言了。
所以我去看了Agnes了。
还傻傻地抱了还握手说这样算正式一点的见面过程。
我觉得很多时候我是超级闷骚。
惟有当我感觉很放松的时候
我的三八款才会跑出来。
所以我没办法在娱乐圈混,
跑到广告圈躲在背后插一脚混。
后来补上的照片
这两个人还在台上鸡鸡cham。
这个"不小心"拍到的小粉丝。顺便放上来。
练师太出场,拍不到正面的排场。
奶A意朋友。。
ReplyDelete鲁gong是就是lor..
ReplyDelete啊~说真的
ReplyDeletelen写了那句话后
我也是 浮上来了
哈哈~~
我和你一样
觉得那句话很powerful
第一次留言给你
希望不会觉得太突然~哈
你也是第一次见agnes?
看来我要等到她第二本书才能看到她了~
哈~
我不算第一次见啦,曾经差点跟她见成面,还跟她面对面大眼瞪小眼,却不知道对方是对方。
ReplyDelete这个要很勇敢的,
ReplyDelete我第一次见到嫣薇是在 subang parade的日本餐厅,
回头一看,咦,那个女人有点像部落格里的嫣薇,有点像,就大声叫 yanwei,她回头,就过来了。
电光石火间也想过万一不是,
万一不是,
不是就不是咯,切 !!!!!
我今天也会到嫣薇。。。^^
ReplyDelete我以为你们很早以前就认识了,不是通过blog的:P:P
ReplyDelete不过幸好你会脱口而出:P
多多粒,你应该表现比我正常多吧?